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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果和政策动态
  • 发布于:2019/5/5 16:45:15 点击量:
  •          2019年4月30日,合肥市品牌战略发展研究会在副会长单位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A1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第二次理事大会,总结工作,展望未来,并组织会员企业在市重点品牌示范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信达商标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朱洪涛在会议上做了《安徽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果和政策动态》专家发言。

             一、安徽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现状

             1、注重固本强基,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长。

             2018年,我省新增商标数量首次突破10万件大关,达14.06万件;累计有效商标数量首次突破40万件大关,达43.68万件。有效商标数量的增长得益于商标申请量的增多,商标注册申请量是国家、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指示器,也进一步证明了,商标品牌是区域经济发展中最鲜活的生命体,也是其核心竞争力的最直接体现。2018年,全省新申请商标数首次突破20万件,达到20.1万件,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加大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力度,引导我省企业品牌走出去,全年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92件,数量居全国第8位,连续两年位居中西部第一。有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369件,数量居全国第9位,增长81.77%。

             2、大力培育商标品牌,促进品牌升级。

    2018年全省新增驰名商标24件,累计纳入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达296件。新增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8个,总数已达116个。这些品牌基地2017年总营收达9758亿元,拥有规模企业3060个,有效注册商标24579个,驰名商标136个,产生了基地品牌的虹吸效应,提升了产业链水平,加快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体系的形成,提高了省内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和整体竞争力。

            3、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农村电商商标注册运用成效显著。

    引导农村电商注册商标2315件,全省培育了255个省级以上涉农电商品牌发展典型,其中网销金额超过百万元的156个,超千万元的54个。2018年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27件,总数达144件,居全国第10位。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投入运用的地理标志商标121个,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经营户达21.7万个,2018年产值达485.9亿元,152.7万农户和50.5万农村贫困人员增收受惠。很多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地标产业的发展成为地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重要途径,展现了地理标志商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4、注重有效运用,商标质押贷款成效明显。

    我省商标质押工作已连续8年全国领先、中西部领跑,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办理商标质押贷款2081件,已累计办理商标质押贷款金额达185.23亿元。促进了商标品牌无形价值的有形量化,提升了商标品牌的价值,缓解了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资金上的“燃眉之急”,服务了实体经济发展。

            二、近两年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信息

           1、推行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7年底开始推行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商标从申请到发证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商标业务材料无纸化流转。截至2018年底,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6个月,预计2019年底达到5个月,2020年达到4个月。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领土延伸审查周期由10个月缩短至5个半月。商标检索“空档期”由3个月缩短至30日内。

           2、全面完成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改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市场。各省、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3、取消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评选。

           2018年,《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废止,2019年本省名牌产品停止认定,曾经风靡多年的“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告别历史舞台。意味着培育多年的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三、2019年新《商标法》修改解读

    现行的《商标法》经2019年4月23日进行了第四次修正通过,11月1日起实行。此次修正,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增加对商标不正当注册的处理。

            将商标不正当注册的处理纳入法定条款。通过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不正当注册的概念、及申请阶段可直接予以驳回;通过第三十三条将不正当注册列入商标异议核心审理条款;通过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将不正当注册列入商标无效宣告核心审理条款。

            2、规范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通过第十九条第三款明确代理机构禁止代理范畴、即不得接受不正当注册的委托;通过第六十八条规定扩大对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及司法处罚情形。

             3、加重商标侵权判赔标准。修改条款加重了商标侵权判赔标准。

            通过对《商标法》六十三条的修改,提高惩罚性判赔标准至法定计算方式的5倍,提高法定赔偿金额至500万;销毁侵权商品、原材料、工具纳入法定范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知识产权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也正逐步成为全球创新和品牌发展的引领者。是竞争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从过去资源的竞争、产品的竞争发展到品牌竞争的时代。未来20年,就是全球化中国品牌崛起的时间,也只有走到那一天,中国才是真正全球化的国家。2019年是中国完成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徽省”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品牌升级工程,对打造我省自主商标品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我省企业的品牌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实现安徽产品和服务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和世界品牌的转变,意义重大。